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
代为抚养不构成事实收养,事实收养是指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形成了事实的抚养、教育关系,并为群众及有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代为抚养不构成事实收养,事实收养是指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形成了事实的抚养、教育关系,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认知,但是没有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代为抚养只是暂时代为抚养孩子,但是不具备收养关系。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直接关系到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对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并无具体规定,理论中亦有争议
夫妻之间不构成抚养关系,而构成扶养关系。 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亲属间的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义务。依据亲属的辈分不同,将扶养分为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配偶之间和兄弟姐妹之间狭义的扶养三种。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0人已浏览
420人已浏览
510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