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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的股权出质登记并非可有可无,它所产生的是一种对抗效力。而记载于股东名册只是合同生效的一个要件,质权并未发生变更,如果享有股权的股东与你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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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股权质押的法律效力和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股权质押法律关系中的质权人在质权担保的债权清偿期届满未清偿时,可以依法行使质权。质量折扣或拍卖后,如果价格超过质押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超出部分归质人所有;如有不足,不足部分作为普通债务由债务人承担。(二)质权人享有收取孳息的权利,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质权的效力与质物产生的孳息有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质权人在收取孳息时并不当然获得孳息的所有权,而只是获得了孳息的质权。(3)质权人享有禁止出质人非法转让设质股票的权利。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四)质权人对股权享有物上代位权,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原因,可能害质押财产或者明显降低其价值,足以损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出售质押财产,并通过协议与出质人提取拍卖、出售所得价款。
具体来说,这取决于情况。根据我国贷款通则的规定,如果所有权担保为债务提供担保,是否可以向银行贷款,根据贷款人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再贷款。如果货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进行工商登记的法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连续办理年检手续的事业法人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登记 (二)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和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本金的能力。
是的,股权质押只是一种担保方式。由于股权的特殊性,股权不能抵押,只能设定质押。《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转让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批准或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在取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应暂停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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