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是必须要出庭,原告如果实在有事不能出庭,可以在开庭前几天想法院申请延期开庭,但法院是否准许就不确定了原告如果有代理人到庭,则被告不到庭可缺...
1、不是必须要出庭,原告如果实在有事不能出庭,可以在开庭前几天想法院申请延期开庭,但法院是否准许就不确定了原告如果有代理人到庭,则被告不到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是否必须出庭-110ask.com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为夫妻关系,双方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扶养义务,是不是说离婚案件的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呢? 法律把"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列为必须到庭的被告是基于特定的考虑。"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作为必须到庭的条件,我们是容易理解的;"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作为必须到庭的条件,是因为赡养、抚育、扶养这三项义务是带有紧密人身性质的义务,且原告起诉的目的是为了要求对方履行义务。这些不履行义务的人到庭,法院可以对这些人当庭进行思想教育,让其意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及违法性,缓和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以减少日后判决书或调解书执行的难度。而离婚案件的双方虽存在法定的扶养义务,但原告起诉的目的并非要求被告履行扶养义务,而是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这也必然包含着解除扶养关系)。所以,离婚案件的被告并非必须到庭参加诉讼。 如果夫妻一方因对方不履行相互之间的扶养义务而起诉到法院的,这种情况下的被告是依法必须到庭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比如说,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是否同意离婚以及财产的分割处理,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法院才好依法处理。并且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法院必须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无法和好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判决。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因此法院通知开庭审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全权代理人,也应当出庭。但如果当事人一方属于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形,这则可以事先写好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届时由代理人交给法庭。
证人,就是了解案件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在民事诉讼中,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在实践中经常被运用。看见或者听见了民事案件的真实情况,不一定都能作为证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根据上述规定,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以下两方面:(1)必须是本案以外的、了解案件真实情况,且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2)必须是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比如精神病患者、痴呆患者等,就不能作为证人。生理上有缺陷但是不影响正常感知和表述事实特征的人,仍可以作为证人,比如盲人可以就其听到的事实作证、聋哑人可以就其亲眼看见的事实用哑语或者文字作证、儿童对于与其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相适应的案件事实,可以作证。同时具备上述两方面条件的人,即有义务如实地向人民法院出具证人证言。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民事诉讼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36人已浏览
796人已浏览
352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