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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修正)》第六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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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书需要变更什么信息,就填什么信息。如最常用的是变更实收资本,就在实收资本栏填写信息,然后再封面上和表内的委托书上由法人代表签字盖上公司章。
需要到注册地的工商局申请办理需要提交申请书在申请书中需要明确申请书须有其外国公司的情况及其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外资企业代表处设立申请书须有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外资企业代表处设立申请书须有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外资企业代表处设立申请书须有从事的业务范围;外资企业代表处设立申请书须有首席代表的姓名;外资企业代表处设立申请书须有常驻代表机构的驻在期限; (7)外资企业代表处设立申请书须有常驻代表机构的地址。
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外国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职务;(二)拟设立外资企业的名称、住所;(三)经营范围、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四)拟设立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资金来源、出资方式和期限;(五)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机构、法定代表人;(六)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生产技术、工艺水平及其来源;(七)产品的销售方向、地区和销售渠道、方式;(八)外汇资金的收支安排;(九)有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职工的招用、培训、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事项的安排;(十)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程度和解决措施;(十一)场地选择和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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