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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抵劳务分包税金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的,这个在税法上没有明确规定,税法上只是规定了总包人对分包工程可以对税金按分配的工程计算到各承包商的头上,但对于二级承包人的分包规定,这就没有了,但我的看法是可以的,因为一个工程,就需要缴纳这么多税,只是分到许多人那,既然说有总包人可以扣除分包人应缴纳的税,那对于一个工程的来说,总承包人甲,把工程分成ABC三块,这行为是分包,那对承包工程A的承办人乙,他把工程A分为1234这些,乙对工程A来说,也应该算总承包人才对的.这是我个人理解,因为关于营业税的规定,只有归定甲和乙的关系,没有规定乙和其他分包人的关系,所以应该可以参考和适用的。
总承包企业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不再重复缴纳营业税、城建和教育费附加。 企业所得税应当在机构所在地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如果贵公司属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则按照收入总额依照税务机关核定的所得率和法定税率25%计算缴纳,在机构所在地申报。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建筑服务。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进项税额。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人工费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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