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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来进行起诉。 公司名称和法人注销,表示公司法定主体资格已消失,是不能再做为诉讼主体资格的。 公司经过清算...
公司名称和法人注销表明公司法定主体资格已经消失,不能再作为诉讼主体资格。但未依法清算注销的,可以以企业法人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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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具体分析如下:法定代表人是行使公司职权的代表,是公司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身份是公司赋予的。公司如果注销了,企业法人资格就不存在了,法定代表人资格也就不存在了。所以没法起诉法定代表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销得经过清算的。如果没清算你可以直接找投资人或者责任人索要。这种情况下,很可能存在着投资人抽逃资金或者个人帐务和公司帐务混同的问题,这样你就可以通过执行老板的个人财产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个人独资公司也叫一人公司,除非个人帐务和公司帐务混同、或者抽逃资金等,那么投资人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
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诉讼主体资格也随之不存在,不能再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为此,一般将会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诉讼主体: 1、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2、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登记,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的注销登记中承诺偿债,债权人既可以对清算主体或承诺偿债人择一而诉,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也可以二者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3、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如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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