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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费者投诉引发的诉讼诉讼的法律

2021-08-02
2007年4月6日,一名昆明消费者在购买“嘉宝莉”地板时出现质量问题后,便投诉中国驰名商标获得者“嘉宝莉”名不副实,是对消费者的恶意欺诈。   广东“嘉宝莉”公司在1999年10月28日注册,是一家港、台、澳三地合资的企业,主要生产和销售涂料及其配套产品,2006年10月,其正在使用的注册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昆明消费者的投诉引起了广东“嘉宝莉”公司的重视。此后,广东“嘉宝莉”公司又陆续接到了一些消费者类似投诉。通过调查,发现生产地板的公司为江西嘉宝莉科工贸有限公司。   广东“嘉宝莉”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罗东全向记者介绍,他们发现市场上存在一种由德国“嘉宝莉”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监制、江西嘉宝莉科工贸有限公司制造的“嘉宝莉”地板,其市场宣传让人感觉与广东“嘉宝莉”有某种关联。 2007年7月30日,广东“嘉宝莉”公司一纸诉状将涉嫌侵权的江西“嘉宝莉”科工贸有限公司、德国“嘉宝莉”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等多家相关单位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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