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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个税起征点3500,有关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简单介绍如下:1、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金额在3500元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符合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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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考虑到一定的前瞻性,从10月1日起,综合收入的基本减免费用从3500元/月增加到5000元/月(每年6万元)。新税法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了个人所得税的部分税率水平。改革后,工资收入为综合收入,适用税率仍保持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变,但调整优化了每个税率的级距,扩大了3%、10%、20%的三级低税率级距,缩小了25%的税率级距。新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最新起征点和税率将于2018年10月1日生效。根据新税法的规定,从2018年10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首先以每月收入扣除费用5000元和专项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计算缴纳税款,不再扣除附加扣除费用。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个税起征点2016]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原来是2000,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一审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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