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商品房买卖合同因出卖人责任被认定无效后,善意买受人应该返还给出卖人房屋使用费。 2、商品房毗邻城市交通干线,受超标噪声污染,购房人不能以...
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程序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说的是案件受理费吗?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2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1、商品房买卖合同因出卖人责任被认定无效后,善意买受人应该返还给出卖人房屋使用费。 2、商品房毗邻城市交通干线,受超标噪声污染,购房人不能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3、房地产公司在预售商品房时未告知购房人所购房屋内铺设公共管道,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4、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在收取了买受人支付的大部分款项后,不能以房屋的工程价款需要优先支付为由,拒绝按合同约定向房屋买受人交付房屋。 5、商品房预约合同(认购书)生效后,一方当事人未尽义务导致合同的谈判、磋商不能进行,构成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开发商负有办理权属证书的义务。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官方微博消息,4月19日警方接某小区居民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依法开展调查取证。经工作,警方于4月27日,对涉嫌故意损毁财物、非法侵入住宅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茅某某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对于当事双方所涉及的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已建议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警方提醒:买卖房产应自觉依法依规办理,产生纠纷应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采取过激行为的结果将是害人害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