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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姐姐打算离婚,可以根据双方自愿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由于你姐姐身患两种病,并且老公打她,按照照顾女方和过错...
你姐姐的孩子有权继承你姐姐应当继(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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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2、这是一个双方行为,首先是立遗嘱人要留下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内容,这是立遗嘱人单方即可完成的。3、其次是要由继承人继承遗产。这里面有个选择的问题,根据目前法律的规定,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也就是说,继承人是有选择权的。如果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放弃继承,则进入法定继承的程序。4、所以整个遗嘱继承需要立遗嘱人和继承人共同完成的,属于双方行为
不可以:姐姐的房屋(贷)款,并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户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特定条件之一,不能以当事人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还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版):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首先要搞清楚你姐姐和姐夫是什么时候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如果在94年2月前则可按事实婚姻处理,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分割财产、取得抚养权和赔偿损失;如果是在94年2月以后可以先补办登记,然后再起诉,不能补办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和取得抚养权,不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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