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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承担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交...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确定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具体的责任认定取决于实际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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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连环追尾事故赔偿及责任认定等问题。一、换保险公司没有问题,只要现在的保险合同生效、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期内的事故损失保险公司就要理赔。 二、保险公司没有处理时效这一说法,但是交通事故索赔是有诉讼时效的(人身损害是一年,财产损失是两年),对方不来索赔,超过时效的话,你和保险公司都可以进行抗辩。 三、第二辆车一直不起诉,你就不用赔偿,不用怕,如果你想快点解决问题,可以找交警部门协调。 四、协商不成、也不起诉,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何种情况下视为对方放弃其索赔权,但是规定了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不主张权利,就丧失了胜诉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即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连环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然后确定赔偿事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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