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伤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仅向工亡职工近亲属支付,工伤三级不享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三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
工伤伤残是指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是对职工工伤后劳动能力的鉴定,即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进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伤残三级鉴定标准:5.3三级5.3.1定级原则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5.3.2三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3.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三级。1)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2)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3)偏瘫肌力3级;4)截瘫肌力3级;5)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6)中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7)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两项及两项以上者;8)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7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2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9)面部瘢痕或植皮≥2/3并有中度毁容;10)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11)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12)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功能丧失;13)双髋、双膝关节中,有一个关节缺失或无功能及另一关节重度功能障碍;14)双膝以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15)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16)非同侧腕上、踝上缺失;17)非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1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19)双眼矫正视力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个月等级 年龄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20周岁以下 36 30 24 18 12 6 20-30周岁 30 25 20 15 10 5 30-40周岁 24 20 16 12 8 4 40-50周岁 18 15 12 9 6 3 50-55周岁 12 10 8 6 4 2 55-60周岁 6 5 4 3 2 1 注: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依此类推。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二、工伤六级的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1、六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六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举例:四川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基金): 六级伤残:地级市、州的社平工资×12+6(职业病、需长期治疗);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 六级伤残:地级市、州的社平工资×48;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成都地区的工伤可以参照《成都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成都地区一般为60-80元/天。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七、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八、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007年12月12日出台《成都市工伤职工康复管理暂行办法》有明确的规定。 九、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15年2月2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川人社办发〔2015〕16号】 十、工伤复发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相关名词解释: 统筹地区,是指地级市以上单位,工伤保险条例后面涉及统筹地区,就是计算工伤待遇时需要当地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再简单一点来说,就是工伤(亡)发生地点所在的市,公布的上一年在岗职工工资。 社会职工的平均工资。每年各地都会根据统计的结果调整社平工资的数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9人已浏览
1,031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