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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曾经从事乡村医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农村电影放映员等人员,在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的工作时间,增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
一般来说,企业高工和企业的中级工程师,退休费的计算办法是一样的,没有区别,区别就在于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的不同,会算出不同的退休费,但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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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人员死亡,拿着死亡证明书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取消退休待遇即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08〕42号),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每个省的丧葬费标准可能不一样。比如湖南省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86号)规定:(一)所有死亡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下同)的丧葬费由现行5000元调整为7000元。养老金标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养老金按以下标准执行: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按现行渠道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丧葬费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职工不分因公或非因公死亡,丧葬费按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执行。遗属补贴标准:遗属生活困难补贴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按照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1)2011年我市因公死亡和退休干部死亡后遗属补助标准为698元;(2)非因公死亡和退休干部死亡后遗属补助标准为499元;(3)享受遗属生活补助的,每月按户发放煤炭补助35元。根据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和计发办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教师退休工资(退休前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对应的比例。 教师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退休费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在此基础上,中小学教师有10的比例提高作为奖励。另外,还有一项优惠政策:教龄满30年的教师,都是100计发。(有些地方女教师只要教龄满25年即可100计发,这个你要去咨询当地的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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