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管是生育一胎还是二胎,只要是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应该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企业不能不执行。经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
符合国家和河南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女方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三个月产假奖励。《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七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二胎产假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对于生二胎的产假,如果附合生育二胎的政策规定,按上述规定执行。但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 对于生育津贴,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准生证”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报销标准都一样。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只要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就可以报销生孩子的费用。虽然也能享受生育津贴,但因为生育津贴是与产假时间挂钩的,这就意味着,生二孩的女职工会少30天的津贴。 如果不附合规定超生的情况,《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的条文,意味着职业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剥夺其享受产假的权利,但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违法生育的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并按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直至开除,因此不可能享受产假的。
这涉及到两部法规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经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 (一)胎顺产者,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其中产前休息15天(以预产期为准向前移15天,单产例外),产后休息75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 (三)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四)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0天。 最长是140天。产假90天+晚婚晚育15天+独生子女35天=140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2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