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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主逾期迁出户口,如果合同中对于迁出户口期限有约定,那么可以要求二手房屋主及时迁出户口,并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
买了二手房卖方不迁出户口,只要合同对此有明确约定迁出户口的时间,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其尽快迁出户口。否则对方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迁户口的义务,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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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关于户口迁出问题: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范畴,法院不会受理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公安机关也无权强制要求原房主将户口迁出,故如原房主拒绝配合,则从法律上目前并无有效措施迫使原房主迁出户口。 1958年1月9日施行且至今仍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按照上述规定,包括户口的申报及迁出在内的各项户籍管理工作均由公安机关主管,属于公安机关行政管理职责范围,上述工作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当事人之间基于二手房买卖而涉及户口迁出纠纷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畴,故人民法院无权受理与户口迁移相关的纠纷。 因户口的迁出需要户主的同意及配合,且需要户主提交相应的审批文件及新的落户地址,在上述条件并不必备且原户主不配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无法强制性地要求原户主将户口予以迁出。
正式合同约定了过户后10日内迁走所有的户口;补充协议约定配合,那么应该按照正常人的理解:在过户10日内由卖家配合买家迁出所有户口;同时,补充协议几方签字有效,如果认为中介签字了没有盖章就认定无效的,那是损害了我们的权利;既然中介的职员拿了补充协议买方就可以主张职员是通过公司的批准拿过来签字的;因此,对方违约的,买方有权提起诉讼维权。
双方协商解决,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户籍归公安部门管辖,所以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中,对户口问题一般不作判决,仅就户口问题起诉的一般也不予受理。为避免出现上述问题,您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加强自我保护,签订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不仅要明确约定售房者及其家属户口迁出的时间,还应明确不及时迁移的法律后果。如规定每逾期一天,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几赔偿损失等。一旦出现售房者延期履行或不履行的情况,购房者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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