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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案件时间比较长。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限制。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涉外婚姻案件中的一个难点就是时间问题,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案件不受六个月的审限限制,所以我们对于涉外婚姻案件的处理期限,就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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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诉讼离婚的案件审理时间如下: (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 (2)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民事诉讼的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序继续审理。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期间,人民法院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如需延长,请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理上诉案件。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我院院长批准。涉外离婚案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一)至(四)项规定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开庭时间也应当定在7个月后。如果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一)至(四)项规定的方式不能送达,则应当通过邮寄或者公告送达。开庭时间也应当定在6个月的公告送达期加上30天的答辩期后。判决后,判决应当经过6个月的公告送达期加上30天的上诉期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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