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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这些假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享受的假期,单位无权剥夺,另一类是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对于哺...
哺乳期没有假期,只有分娩期才有假期。女职工可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15天的产假;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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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指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间。哺乳期保护标准: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对于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班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班2次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如果婴儿满周岁后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正值夏季,也可延长1到2个月。
根据《劳动法》中规定,正常的90产假还是可以享受的,但是晚育的15天就没有了,其他的难产30天、多胞胎生育多一胎15天依然可以享受。 1、《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号令):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 2、《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深圳人民政府第26号令):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1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日;产妇在子女出生后3个月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日产假。社保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公司做法不合法
哺乳期一般是指女职工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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