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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条款视为空白合同吗

2021-11-20
签订空白劳动合同后,厂方自行填写内容的劳动合同,不交付劳动者,应视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吗?这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在第十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有。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事后未向员工确认填写具体内容的合同并留给员工,视为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员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请求应当得到法律支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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