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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户需要申请廉租房的,应当向街道办或镇政府提供家庭收入证明、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等材料,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或镇政府提出...
满足下面条件就可以。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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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江退休人员可申请廉租房的,只要申请人的条件符合九江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房的。二、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离婚无住房可以申请廉租房吗?因离婚等原因将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在计算住房面积时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离婚后无住房的只要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在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申请人将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在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申请人将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地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其他相关表格。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在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应当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证明原件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区建设(房管)局受理登记。验证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五、申请家庭按照《选房公告》的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廉租房申请: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是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赡养或抚养关系;符合当地廉租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二合条件的:可到市或县级房管局领取廉租房申请表,一般在房管局设有保障性住房管理窗口,可咨询窗口人员。如无话可到户口所在镇.街道申请,领取申请表。三.提供材料。一般包括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居住证明、收入证明、结婚证、低保证、房改证等其他证明。审核通常在95个工作日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民政部发起审查,主要审查和调查申请人的资产、收入和住房情况。如果有自己的私房,也需要入户调查。4、如果条件符合廉租房标准,没有其他申请材料,可以顺利通过审核。审核通过后,应在指定网站上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可取得廉租房保障资格,等待部门安排时间分配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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