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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的使用权的本质是什么

2022-06-13
通常认为,产生于罗马法的地上权制度主要是阻止“地上物属于土地”的附合原则,其以地上物为中心,如果没有现实的可支配的地上物存在于土地之上,就不认为有地上权的存在,强调对地上物的独立权利。其本质在乎“有”而非“用”。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学说所创造,土地制度是建立在土地的公有制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立法模式之上,地上物的有无不是地上权的成立要件。 但考察我国的宅基地使用权分配制度,能够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局限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只有符合建房条件才可以申请取得建设用地许可,房屋建成竣工后,经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对符合批准的用地位置、范围、面积和用途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由此可见保有地上物才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因此应当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本质在于保障地上物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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