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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洛阳公租房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申请人需要携带规定资料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或者向房管局提出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供应对象,面向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政策性住房。其建筑面积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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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凡在城市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洛阳市安置条件的部队人员);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8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指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家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安置的购房对象。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年满26周岁以上的未婚大龄青年如属于无房户,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第一是发布销售公告。根据各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情况,市住房办将及时在《洛阳晚报》等媒体、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发布销售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小区名称、建设单位、地理位置、户型面积、房源数量等。第二是提供政策咨询。市住房办及各建设单位应建立经济适用房销售安置政策咨询服务台,帮助申购对象了解相关政策和申购流程。第三是填报申请表。申请购房者应如实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到夫妻双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辖区居委会及原住房产权单位签字盖章。有关部门按照三级审核审批制度和统一的申购条件对购房对象进行资格审核,随后在媒体、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对购房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对于公示无异议的购房对象,由市住房办统一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购房对象凭准购证,按照编号顺序到指定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选房、签定合同、预交房款。符合申购条件的市民在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校验:夫妻双方身份证;家庭人口户口薄;原住(租)房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住房租赁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位证明);家庭人员收入证明(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证明)。先填表,然后在选。
申请公共租赁住宅应满足以下条件:(1)当地无住宅或住宅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劳动者的,当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申办农村低保的对象为农村老、幼、残及大病、单亲等困难家庭。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洛政〔2009〕136号)文件,城市区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年收入低于14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可向所在村委会申请办理农村低保待遇,经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逐级上报乡镇、由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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