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工程索赔是指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或承包人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以及无法防止的外因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而向对...
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4、6索赔与现场签证4、6、1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应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索赔依据 工伤流程图:工伤——单位30日,个人1年——申请工伤(工伤申请表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受理工伤申请(15日内,补齐材料)——工伤认定结论(60日做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图:工伤认定完成——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60日或9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不服的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申请鉴定——鉴定生效(劳动能力结论作出一年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对没有劳动关系证明的要求劳动仲裁确认,对不予受理工伤的提出复议或行政诉讼,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60日提出复议或诉讼。 职工持以下材料到当地社保部门申请伤残鉴定:1,出院证明,义检报告2,身份证件3R伤情彩照2张 职工或亲属携以下材料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一)因工受伤:1,身份证复印件1份2,1寸证件相2张3,3R伤情彩照1张4,《职工伤残评定书》原件1份5,定点医院的医疗费用单据6,义检报告7,出院证明(出院小结)和门诊病历原件8《工伤事故报告签收单》原件(二)因工死亡:1,死者1寸证件相1张2,死亡职工抢救的医疗费用单据原件3,义检报告原件4,《工亡事故报告签收单》原件5,死亡证明原件6,死亡职工和近亲属身份原件及3R彩照8,死亡职工的结婚照及子女的出生证 7到10级伤残向区社保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1到6级向市级社保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不被认定工伤的三种情形:1,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死亡的2,醉酒导致死亡的3,自残或自杀的单位注销受伤职工么办?5到10级的职工,未核定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社保核定机构为其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达到1到4级的伤残职工,应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按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的情形:1,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2,拒绝治疗的3,正在服刑的 1到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到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到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对复议不满的15日内向法院诉讼;行政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自逾期60日满之日15日内向法院诉讼;直接向法院诉讼的,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3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一审3个月,二审2个月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以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就是说,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在此类索赔中,发包人往往处于主动地位,可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甚至可以用留置承包人材料设备的方法作为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工程理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因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益损害,并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工程索赔程序是: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d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8人已浏览
268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1,9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