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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
法律规定,父母婚前购房的,该房屋认定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无需分割,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父母结婚买房,不约定赠与一方财产的,属于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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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1、婚后购房,父母出资的情形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针对的是产权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不存在此类情形,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2、至于借款,需要对方提供充分证据,只凭转账凭证很难认定; 3、在司法实践中,就双方购房出资多少悬殊较大的时候,进行分割时,会考虑购房贡献大小,予以多分或少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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