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前隐瞒乙肝,离婚怎么判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
乙肝一般不是重大疾病,婚前一方隐瞒乙肝不是违法行为。 《民法典》规定,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对方可以起诉法院撤销婚姻。对于重大疾病,目前没有明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乙肝一般不是重大疾病,婚前一方隐瞒乙肝不是违法行为。 《民法典》规定,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对方可以起诉法院撤销婚姻。对于重大疾病,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根据《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判断。 《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以下疾病的检查: 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3)精神疾病。 同时,《母婴保健法》第九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生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停结婚。 《母婴保健法》第三十八条对指定传染病和精神病的含义作出了具体规定: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疯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生育的传染病。 精神疾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等重型精神疾病。
婚前隐瞒乙肝不是违法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或者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也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重婚造成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出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和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
一方有乙型肝炎不是无效的婚姻。携带乙肝病毒并不属于禁止结婚的事由,双方的婚姻关系是有效的.以下情况被认为是不能结婚:1、患麻风病尚未治愈者的人不得结婚;2、患其它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以下疾病患者属于禁止或暂时不能结婚的范围:(1)未治愈的麻风病和严重的红斑狼疮患者禁止结婚(2)不能矫正的先天性生殖器畸形,不能正常性生活的人不应该结婚(3)严重的遗传性疾病(肌肉紧张、克廷病等)患者不应该结婚(4)患遗传性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癫痫等未治愈的人不应该结婚(5)梅毒、淋病等性病患者,痛苦不应该完全治愈的人不应该结婚(6)严重的智力落后患者,严重的人不应该结婚。由此可见,乙型肝炎不是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况,也不是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因此,不能以一方患乙型肝炎为理由宣布婚姻无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4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