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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 《劳动法》第41条规定,如...
不属于。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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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健康或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如:焊工、电工、锅炉工、驾驶员、起重工等,但是有行业之分。 一、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 《广东省劳动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试点遇到的若干政策问题处理意见》 《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 二、办理条件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分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三、提交材料 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工档案(能全面反映职工工作简历的材料);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人免冠近照半寸相片两张。 四、办理程序 审批表和相关材料统一交市劳动保障局对外办事窗口核准,受理后经核准符合规定办理伤病提前退休条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职工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在资格初审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对拟退休时间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后无群众举报或提出异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方可核准。
特殊工种不同于特殊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条例》第二条对特种作业进行了定义。1999年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进行了部分变更,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他人及周边设施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切割等)。从事此类作业的人称为特种作业人员。一、电工作业。包括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维修(维修)、试验工、矿井下钳工;2、金属焊接和切割。包括焊工和切割工;3、起重机械作业。包括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维修工、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包括在企业、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的驾驶员;5、登高架设作业。包括2米以上的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筑(构筑)表面清洁工;6、锅炉作业(包括水质检测)。包括承压锅炉操作人员、锅炉水质检测人员;7、压力容器操作。包括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8、制冷操作。包括制冷设备安装人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9、爆破作业。包括地面工程爆破和地下爆破;10.矿山通风作业。包括主风扇操作人员、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人员、测风测尘工;11、矿山排水作业。包括矿井主排水泵工和尾矿坝作业工;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包括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13、矿山运输升级。包括主提升机操作人员、(上、下)绞车操作人员、固定带式输送机操作人员、信号工人员、拥罐(勾)工人;14、挖掘(剥落)操作。包括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15、矿山救援作业;16、危险品作业。含有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人员、运输押运人员、储存保管人员17、国家局批准的其他作业。
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的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而是一个常见的名称。因此,法律法规没有正式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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