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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符合法律、法规生孩子的夫妇,女性享受80天的奖励假期,男性享受15天的陪产假。规定假期发工资,不影响福...
我国法律法规目前没有对陪产假作具体规定,相关规定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行制定,叫法和休假时间亦不一,有的叫陪护假,有的叫看护假,有的叫晚婚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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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已于2017年11月3日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85次常务会议,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生育困难的,产假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按照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产假15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42天。怀孕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产假75天。
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还有部分地区可将男性的陪产假转到女方的产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 由于陪产假的规定出自于各省市(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因此,各地的规定会有所不同。建议您直接在网上查阅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奖励和保障”部分,那上面应该明确规定了您所在的省陪产假的具体时间的。
在产假天数的新规定中,除西藏和新疆外,其馀29个省相继修改了当地的生育条例,明确了当地的产假(部分地区称为护理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产假是7天,最长的是1个月,很多地区的产假是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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