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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谓连续旷工三天算自离的说法虽然在中小企业中很常见,但实际上如果单位没有及时以连续旷工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并通知当事员工的话,“视...
这个需要看你总共没有办理请假的时间天数有多少?没有请假,又没有合情合理的理由补充办理请假手续的,就属于旷工,旷工超过企业规章制度允许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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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多久自动解除合同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确定,旷工三天一般视为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无效;(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因旷工被除名的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条件是员工经常缺勤没有正当理由,批判教育无效,达到规定的缺勤天数,即连续缺勤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从这一规定来看,企业对职工的除名处理,必须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对员工进行处置,如果工会认为不合适,有权提出意见。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先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员工认为企业侵犯劳动权益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工会应予以支持和帮助。对缺勤员工的除名处理,应征求企业工会意见。关于缺勤几天自动退休,《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在实际生活中,一些企业确实有这样的规定。如果雇主想排除连续旷工的员工,他们必须先通知工会。我建议你有事请假,不要旷工。
什么是自动离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曾经明确,“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即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如辞职未准擅自离职;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 劳动部办公厅 《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 劳办发[1994]48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第(一)项中的“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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