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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保证医疗质量有章可循的关健,尤其是首诊负责制、急诊抢救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死亡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等...
医疗纠纷是当前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影响社会关系的稳定,同时也会对医疗机构产生不良影响1、影响医疗机构形象2、影响业务秩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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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这个医院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具体来说是1.医教科(医患办)接到患者或家属对我院诊疗行为有异议后,能当场解决的给予协调沟通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求提供书面材料,便于调查了解情况。收到材料后告知患方,院方将于2周内给出答复意见。 2.医教科(医患办)将患方提交材料交给当事科室,要求根据患者反映情况查找我院医疗行为有无过错,与患者的损害结果有无相应关系,进行科内认真分析讨论,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报至医教科(医患办)。 3.医教科组织人员调查了解情况,调阅病历等相关资料。及时组织院内分析、病案讨论、死亡讨论等,掌握事实真相,做好协调工作。 4.医教科结合患方提交材料及调查的情况和当事科室提交的诊疗经过的情况说明,提出初步协调方案,向院领导汇报。 5.积极做好与患方协调和沟通的工作,并将医院初步调查意见反馈于患方。 (1)确定医院无过失、无责任的,应将整个诊治过程向患方解释清楚,取得患方的理解。(2)确定因医疗过失给患方造成损害的,若患方存有协商解决的愿望,将与患方协调解决,并签订协议书。若患方不愿接受我院所能给予的答复或赔偿额度,建议患方到第三方(医调委)调解或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6.在处理纠纷的同时,相关科室应做好随时进入诉讼程序的应诉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预防: 1、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设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对诊断、治疗、护理、药事、检查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3、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医疗纠纷发生时,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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