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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二手房交易“阴阳合同”(也有人将其称为“黑白合同“)是指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买卖标的订立两份价格悬殊的合同。一般把送至相关...
在二手房交易阴阳合同中,如果阴阳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工序良俗,则阴阳合同有效。至于阳合同,因为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所以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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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缴税金,偷逃阴阳合同间高低价款之间的差额应交的税款是当事人订立阴阳合同的动机。产权登记变更生效后,买房人拒付两合同间的价款差额,主张按阳合同约定的低价格履行是导致纠纷发生的原因。一般来说,订立“阴阳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偷逃税费。在二手房屋买卖关系中,尽管阳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依照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二)款的规定,像这样以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欺骗行政主管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费,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应属无效合同条款,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相反,“阴合同”中真实的价格条款,才是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不过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阴阳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纠纷,一般按两种办法处理,一种是根据规定,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如果备案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的合同中有违法利益,则价格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其余按照备案的合同约定,备案合同未约定的,而阴合同又有相关内容的按阴合同的约定执行。另一种是如果签订的两份合同,按照规定,既不需要批准,也无须备案,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有的法院判例则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是,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从2010年9月起国家相关部门将对二手房买卖中的阴阳合同行为处以重罚。以上就是我们关于什么是二手房交易阴阳合同和该性质合同的危害是什么的法律解答,从上文可知,所谓阴阳合同,即就同一标的同一事件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合同用于行政部门备案,另一份合同用于私下交易,目的是为了逃逸契税。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合同当事人双方逃避了契税,但这也存在潜在的危险。如果你就此产生了问题,建议你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在实践中,鉴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税收管理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实,属于一般逃税行为的,税务机关有权给予行政处罚,追缴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以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偷税数额大、次数多的,可能构成犯罪。
一、什么是二手房阴阳合同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二、二手房阴阳合同有效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对阴阳合同的效力作出明确规定,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为规避国家税收监管故意隐瞒真实的交易价格,该价格条款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当事人以逃税为由,要求确认买卖合同全部无效的,不予支持。也就是说为了避税而签订的阴阳合同是有效的,只是合同中故意隐瞒真实交易价格的条款无效。也就是说二手房阴阳合同并不是全部无效,也不是全部有效,而是一些关于逃税的条款无效而已。尽管,在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白合同是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像这样以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欺骗行政主管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费,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应属无效合同条款,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相反,黑合同中真实的价格条款,才是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二手房买卖阴阳合同的签订也有法律规定,如果交易双方签订阴阳合同往往不会被法律认可的,一旦产生房屋买卖纠纷不一定会得到法律维护。所以,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建议购房者或者是出卖人不要签订二手房买卖阴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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