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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目前我国政府并未对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进行明确规定,由各省市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例如东莞社保局...
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的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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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恤费等。 抚恤金发放标准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发放的;代表政府发放抚恤金的是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发放的抚恤金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没有依法发给”是指拒绝发给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的对象、范围、标准、数额、时限等发放。 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 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单位是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及政策发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对象,这些相应规定的,主要由发放单位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
1、在职死亡人员个人账户累计存款。2、丧葬补助金按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个月计算。3、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个月;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7×本人缴费年限÷15的,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不满3年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已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总额。缴纳3年以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个体参保死亡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总额低于其作为个体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期间划入统筹基金的全部养老保险费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补足,但按上述标准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不足部分。
根据规定,在本市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死亡或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 (一)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一次性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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