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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股东资格是不能“开除”的,公司章程中可以对一些不负责人的股东进行一些约束性或限制性的规定。但公司章程是在公司成立之前签署的,如果之前没...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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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商指的应该是物流公司,物流公司接受委托运送货物,双方形成运输合同关系,物流公司应当按托运人指示将正确的货物按时送至指定收货人处,您所说的物流公司“送错货”应当属于物流公司未按约定履行运输合同,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收货方用错了零部件导致生产的产品报废,这不属于直接损失,属于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应当指的是运输合同中所运输的货物在运送过程中损坏或丢失。 3、你这个间接损失的产生我认为不能让物流公司完全赔偿,毕竟收货方应当对自己所用的零部件是否正确有个注意的义务,这个损失应当由双方分担。 4、建议积极的取证固定整个事实,通过司法程序向物流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大家要知道的是,上市公司股东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即持有股份的人或机构,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股东会的职责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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