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撤销婚姻登记的注意事项2013 (一)撤销婚姻登记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
撤销婚姻登记的注意事项2013 (一)撤销婚姻登记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撤销婚姻登记的注意事项2013 (一)撤销婚姻登记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做出的有关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二)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撤销婚姻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三)撤销婚姻登记的注意问题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五、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3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