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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利用改号平台,将自己的电话改为公安、检察院、法院的电话号码,从境外打给境内群众,谎称电话机主有法院传票未取,以传唤、逮捕等借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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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典型的招摇撞骗罪,本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你可以直接到派出所报案,对上述行骗人员进行刑事侦查。
这两种犯罪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这两种犯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犯的客体主要是武装力量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满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3)犯罪的主观目的有所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本质上就是招摇撞骗罪,只不过是具体了犯罪嫌疑人冒充的对象,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冒充的人民警察的,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时应当从重处罚,即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有需要的,还可以对其进行剥夺政治权利。
判断冒充公检法诈骗的方法有: 1、电信、医保、公安、检察部门不会互转接电话; 2、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案,更不会通过电话做笔录; 3、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者核查账户,更不会让公民提现、转账、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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