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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调解后不可以追加赔偿,调解是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情形下进行的,不可以反悔。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2》...
走工伤赔偿的话,一般先做一个工伤认定,等伤情稳后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依照工伤等级,工资情况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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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的维权程序极其复杂,并且周期特别长,首先工伤职工在保障伤情可以及时得到治疗的情况下,应及时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工伤伤情诊疗的证据、和工伤事故发生事实的证据,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和依据,如果已备齐上述材料,律师建议工伤职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主张工伤待遇: 一、如果伤情不重,并且经咨询医生后,确认伤情对身体机能无严重影响,建议先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合理数额,与单位进行协商赔付。 二、如协商未果,或者伤情确实严重,不适宜协商处理的,工伤职工可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申请,劳动者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请,切记期限为一年。 三、如伤情较重,比如已经构成骨折等,可在病情稳定后向市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依据鉴定结果,可确定是否可享受工伤伤残待遇。 四、如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由用人单位来全额承担工伤赔偿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工伤鉴定赔偿后死亡,鉴定工伤到其死亡时间是多久,工伤后在医院救治时间长的,一般属于医疗事故;工伤后抢救没有超过规定时间的就叫工伤死亡,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在康复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判定伤残等级,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获取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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