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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按以下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工伤赔偿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所以只能附上赔偿项目(最下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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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的项目一般包括: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男性婚姻检查项目如下:1、询问病史询问男性病史:(1)询问疾病:急性、慢性传染病、心脏病、肾炎、精神病、重要器官和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等。(2)询问家庭史:特别是直系亲属是否有遗传病史,如精神疾病、痴呆症、先天性畸形和其他遗传病。2、全身检查:全身体格检查主要是从上到下的全身检查,看身体是否健康。除了普通体检项目外,还要注意身体特殊或特殊肥胖者,观察身高、体重、四肢长度、脂肪分布等情况,帮助诊断遗传病和内分泌异常。检查内容还包括:五官.心.肺.肝.脾.骨骼.肌张力.四肢活动等方面的检查。3、生殖器检查:主要是了解有无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如:包茎.阴茎硬结.尿道上下裂.睾丸发育不良.精索静脉曲张,隐睾症.鞘膜积液等。如果从外生殖器和第二性征难以鉴别性别时,可以做染色体核型分析.激素测定等来确定性别以及性发育异常的类型。
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二是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是护理费用。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的等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六、伤残津贴。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九、辅助器具费用。按照国家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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