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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形应认定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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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视为伤。突发急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必须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才能算作工伤。你这种情况,发生下班途中,但不属交通事故,突发疾病,又不在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因此原则上不能算作工伤。除非可以证明,所发疾病,是由于职业病,才能够算作工伤。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所以,你的情况具体是不是工伤,还需要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面的责任划分,只有不是你本人主要责任的才能够被认定工伤。 2、如果你被认定为工伤的话,那之后的待遇支付问题,请参考如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家庭事故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包括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如下班后,找朋友聚会而发生交通事故则不被认定工伤。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首先,“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包括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如下班后,找朋友聚会而发生交通事故则不被认定工伤。 其次,交通事故是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因此,劳动者因自身主观原因如无证驾驶、驾驶无证车辆以及酒后驾驶等原因(被公安或法院认定为违法行为),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由此可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如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并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1年之内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原因及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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