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属于侵犯姓名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 侵...
不算侵权。但是如果在同一个工商局登记办理的话是办理不了的。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在申请名称时,如果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用商标有店名侵权的1.其他公司的设计已经注册商标,依法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侵犯其商标权,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根据《商标法》第57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商标权的情形,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你公司的设计若只有形状、色号与对方公司的设计不一样,其他的产品性质、用途等都一样的话,你公司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4.如果你公司不是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或你公司的产品能够显著区别于其他公司设计的产品,不易发生混淆,则你公司不构成侵权,你公司可以此抗辩。5.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如果你公司构成侵权,你公司不仅要赔偿对方公司的损失,还可能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6.如果就有关侵权与否不能协商解决,可以请求工商管理部门处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你的陈述,对方至少构成对你的姓名权的侵犯,如果还有其他情节,则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隐私权等。你有权与该报社交涉,要求其立即停止登载有关内容,并提供侵权人的身份情况,以便你向其交涉。 我是一位外地打工的人,我在一份报纸上看到有人用我的名字,并且未经我的同意擅自大做文章。而且还特别难听。请问一下这是不是侵犯我的权利?
姓名权是公民的合法人身权,侵犯姓名权的情况主是:(1)干涉:即干涉公民决定和使用自己的姓名,如丈夫强迫妻子随夫姓,父母强迫子女随自己的姓,不准养子女姓生父母的姓等。(2)盗用:即不经本人同意而使用其姓名,例如盗用知名学者的名义发表作品、办班收费等。(3)假冒:即冒名顶替进行民事经济活动。例如冒用中央电视台某记者的身份进行活动,他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即为假冒。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姓名权,应注意以下几点:1)公民首先应明确自己姓名权所包含的权利内容,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自己的主张。2)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公民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甚至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390人已浏览
1,008人已浏览
5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