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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之后,并没有规定多久之后员工才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由员工提出或者劳动合同到期时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员工需要根据伤残等级获得相应...
如果劳动者在伤残鉴定后开始享受工伤保险中的伤残待遇,可以依法自愿解除劳动合同。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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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可以马上申请工伤待遇,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需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另外两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是需要根据地方法律规定,部分地区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减少,有些地区是在员工离退休不满5年开始减少,还有部分地区达到退休年龄之后不再享受。不同地区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但是在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之前,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都是可以享受此两项赔偿金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劳动者在伤残鉴定后开始享受工伤保险中的伤残待遇,可以依法自愿解除劳动合同。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给劳动者。
对于工伤鉴定完成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释,必须等鉴定结果出来。具体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5、36、37条。 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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