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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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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你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2、你也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有权退房;造成损失的,由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维修期间不能使用房屋的损失,即房屋租金)由出卖人承担。如果你们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对于一般性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如果房屋使用的功能因维修而受到影响或给买受人造成损失,也可以向开发商索赔。 对于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进行检查,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退房。 开发商对消费者的正当要求不予理会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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