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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或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的监测设备,按照规定维护监测设施,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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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是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监督执法提供有效证据,为环境科研提供翔实数据,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信息的重要的基础性和前沿性工作。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统计、环保税征收、环境执法、目标责任考核的依据,也是提升执法效能的保障。任何环境决策都离不开环境监测基础数据的支持,每一项环境管理措施的优劣成败都要依靠环境监测来验证。环境监测,要统一规划设置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和监测规范要求。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完善环境监测质控管理体系。同时,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应当如实、客观的报出监测数据,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在环境监测工作中弄虚作假、修改数据和谎报瞒报等伪造监测数据的失职渎职行为,应当给予严厉处罚,维护监测数据的法定权威。
现阶段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兵役制度基本上分为两种:一种是义务兵役制,又称征兵制。这种制度是国家利用法律形式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内必须服一定期限的兵役,带有强制性。另一种是志愿兵役制,又称慕兵制。这种制度是公民凭自愿应招到军队服兵役,并与军方签定服役合同。
《》第24条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这一规定就是监督检查的产品质量状况的公告制度。为便于社会了解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抽查的相关产品的质量状况,保障公众的对重点产品质量的知情权,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发布全国的产品质量状况公告,在全国性的媒体上公告;省级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公告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状况,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行的报刊上公告。发布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状况的依据,应是对产品依法抽样检验的检验结果。通过发布被监督抽查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对被监督抽查的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可起到警诫作用。人民群众也通过公告对一定时期内的产品质量状况有所了解,便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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