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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由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有关社会团体的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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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1、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伤害,只有当其自身有财产时,才由其自身承担赔偿责任,且其财产不足以完全赔偿时,由其监护人补足不足部分。 2、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伤害,其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 3、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伤害,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但属于有条件的赔偿责任,属于过错赔偿责任,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为: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94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聘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承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在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承包人、承包人知道或接受承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的资格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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