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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双方之间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工具期间的共同收入,双方可以均分,同居之前的收入和财产是个人财产,相互之间不影响,不能分...
没有结婚证,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从来就没有办理过结婚证,并且是1994年以后在一起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不受理,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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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分割没有房地产证明书的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不能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当事人使用。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以上是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是否需明确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在协议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最好明确,才能避免离婚后引起不必要的财产争议。如其它疑问,欢迎向ask.com发布法律咨询。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婚应当由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结婚,其本质应该是同居关系,那么解除同居关系时应该如何分割财产呢?一、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按双方协议处理。二、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法分割。三、法院处理时,原则上双方共同积累的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如能证明有份额,则按份额分割。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四、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第五,抚养共同子女形成的债务是共同债务,抚养各自子女和赡养老人形成的债务是义务的个人债务。第六,一方在共同生活中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以判决其多重财产或者对方给予适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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