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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存在家庭暴力,则受害一方,即本案中的你,可以搜集相应的证据,对你能够成功离婚有很大的帮助,同时亦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
如果期房是用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离婚时应原则平均分配,但应照顾相关弱势方。 如果期房是夫妻一方父母购买的并登记到出资方子女名下,该房屋应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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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的,应当允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按照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分割所得价款。 第二,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则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 离婚时一般认定为产权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支付的贷款和房屋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地产登记人应当赔偿对方。 第三,如果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配偶名称不加,那么配偶离婚时无权分割财产。
1、起诉离婚,房子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不用分配,谁的财产就归谁。
1、拆迁房屋为一方婚前所有 夫妻一方在婚前所得财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一方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购买或建盖,婚后房屋增值、扩建部分的拆迁所得 若婚前房屋在婚后经过修缮,使房屋成新率提高,这一增值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经过扩建,房产证上面积重新登记了增加额,但产权人名称没有变更,或经过一次或几次扩建后,一直未办理房产证,扩建部分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所涉的拆迁补偿款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对待。 3、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要给对方一定的补偿 被拆迁人一方如得到补偿房屋的实物分配,而另一方有可能存在无房居住的情况,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精神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于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在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由此,可比照该规定,允许因房屋拆迁而无房居住的一方暂住在拆迁房屋内或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 4、夫妻共有房屋拆迁补偿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哪方名下,夫妻双方都是共有权人,如房屋拆迁进行货币补偿,双方各占一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房屋拆迁是以实物房屋补偿进行的,如回迁房屋或另行提供其他房屋,人民法院对不宜分割的夫妻共有房屋,则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子女抚养方或无过错方的原则分给一方所有,而给另一方补偿款,在同等条件下,适当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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