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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该支付四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1、工厂辞退你的理由是什么? 2、合同什么时候到期? 3、如果工厂是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则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从08年元月1日开始计算至你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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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实际是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根据你的入职时间,给10个月的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你可以拒绝,你拒绝后单位仍然要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单位就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双倍经济补偿金,根据你的入职年限,应该给19到20个月的工资。也可能单位知道你不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就不解除劳动合同了,继续用工。
1、你需要先确定于单位是什么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才可以适用劳动法2、如果你与单位是劳动关系你又不符合以下情况: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规定要求补偿
公司要解雇员工,必须具备《劳动法》规定的法定理由,在履行提前30天的通知义务或者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原因,公司辞退员工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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