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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以2008年1月1日为起始点。除劳动合同终止之外,其余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合同经济赔偿金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获到的一次性赔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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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按照满一年发放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发放。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人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这里所说的月薪是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008年实施《劳动合同法》前的经济补偿金最多支持12个月的经济补偿,2008年后每工作一年按一个月计算,这是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将2008年以后的经济补偿金乘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为12个月7*2个月=26个月本人平均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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