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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
一、没收违法所得如何执行 1、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 2、公安机关认为有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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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解释,“非法财物”是指违法行为人所占有的违禁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物品,不包括加工、生产的产品和经营的商品。这些财物可能原本属于违法行为人的合法财产,因违法行为而转化为非法财产。如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在无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机械、工具、原料、掺杂掺假的物品等等。所以我们在实施“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时要注意与“非法财物”的区分,否则会造成违法行政。
认定违法所得的标准是: 1、违法所得的获取手段具有违法性,如盗窃、抢劫、贪污等方式获得; 2、违法所得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3、违法所得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 4、违法所得只能由国家授权的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程序才能予以认定。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行政处罚没收的财产应当公开拍卖,拍卖款应当上缴国库。除依法应当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产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拍卖或者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产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罚款返还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产的拍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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