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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实施前已办理存量房交易备案并符合《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新政实施后6个月内,凭不动产权证申请户口迁入。...
1、先调档,申请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居民户口簿等证件,到当前就业公司所在的区属人才市场,出具调档函,将档案调至南京人才市场。.办理准迁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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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为申请人与他人共同共有,还需提供共同共有人同意落户书;(2)申请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承租权人)同意落户书;(3)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证明。(4)无上述落户条件的,统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
带上单位的证明,去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页的打印,同时申请办理新的身份证,把打印出来的户籍页交给单位,放进集体户口本。
1、人才落户:军队干部安置、大学生村官在南京工作、属于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有居住证在南京就业创业的、研究生在南京就业或创业的等11种情形;2、投靠落户:投靠配偶、子女、父母等12种情形;3、安置落户:南京士兵退伍、士兵退伍安置南京等4种情形;4、军属落户:驻宁部队现役军人的家属随军、驻宁部队女士官的未成年子女;5、运动员落户:退役运动员安置南京并被用人单位录用的;6、华侨落户:符合定居本市条件的华侨。7、40岁内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先落户再就业。二、(没有以上情况的)1、持有本市有效的《省》;2、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4、累计积分达到100分(积分表格附在文末);5、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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