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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
拆迁安置房是否能够进行买卖,要看该拆迁安置房是否具有全产权。1、房产一般有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证简单的说就是表示这房子归你所有,如果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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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拆迁安置房有不动产登记证书,当事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 2、如果拆迁安置房没有不动产登记证书,当事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一般没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就拆迁安置房屋的买卖合同本身而言,在符合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条件的情形下,该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拆迁安置房买卖产权登记具有法律效力。买卖拆迁安置房应当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缴纳首付款后,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税收缴纳凭证、合同、房产证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登记,未经登记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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