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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拆迁有赔偿吗 1、拆迁对出让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答;拆迁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缴纳土地出让金,其中,30%留给中央财政,70%留给对方政府,用于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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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拆迁有赔偿吗 1、拆迁对出让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2、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是由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3、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拆迁安置房过户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进行区分补偿。依据现行的法律,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着眼点是地上的建筑物,即主要是对于建筑物进行补偿,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可以参看,国务院令第590号,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土地使用权状况的规定,在《评估办法》中有所提及,即在被征收物进行评估时,土地使用权是要予以考量的因素,但是并没有明确确定价值标准。在实务操作中,一般是不作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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