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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内电梯、楼道、道路等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用范围,物业公司利用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的,应将公共收益单独列账,并及时向业主公示。 2、法律...
物业出租电梯广告位需要业主或业主大会的同意。电梯内的广告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在利用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前,必须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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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内被物业公司租给广告公司使用,获得的租金收益应该由谁所有?根据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内电梯属于业主共有范围,物业公司将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的经营与收益,应单独列账,并及时向业主公示,按照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意见进行分配。
归业主共同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以及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小区内占用小区公共区域所得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可以归业主共有。
1、电梯属于共有部分,其广告收入属于全体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2、公共部位出租收益应当归广大业主所有,业委会能够委托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部位进行出租,收益应当除去物业管理的成本外,全部归业委会用于小区公益或纳入专项维修资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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